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的要求,丰南舜丰村镇银行将于2020年5月25日起开始受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及个人商用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一)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及个人商用房贷款。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可不转换。
(二)转换原则
  1.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2.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3.等价转换,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4.借款人有多笔房贷的,需要逐笔办理转换;
  5.原借款合同有追加保证人的,需借款人和保证人意见一致且办理完成,才可完成转换。
  (三)转换方法
  1.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
  (1)加点数值的计算 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2)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参考1年期LPR;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考5年期以上LPR。
  (3)在转换后的每个利率调整日(即每年1月1日),利率水平等于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LPR与转换时点确定的加点数值之和。
  2.转换为固定利率 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四)办理方式
1.办理时间 截止2020年8月31日。
  2.办理渠道 支持客户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线上渠道办理业务,也可采取线下受理渠道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选择附近营业网点办理。
  温馨提示:请您保持手机号码畅通,贷款网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您联系,手机号码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您的客户经理。